英国立博集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人:suxxgkdy  发布时间:2025-05-21   浏览次数:3064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服务制度,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特编制《英国立博集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按《指南》要求提出申请。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解释权归英国立博集团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协调等工作。院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成员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组成。

二、信息分类

根据公开方式将学院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英国立博集团信息公开目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英国立博集团信息公开目录》,或到学院办公室查询。 

2.公开形式

英国立博集团信息公开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xxgk/)。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教代会、通报会、会议纪要、年鉴、简报等各类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以学院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2.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2—3172886

传真号码:05523172887

邮政编码:233000

3.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英国立博集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电子邮箱(bgs@ahdy.edu.cn),邮件标题标注为“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同时传送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档,并通过联系电话告知学院。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或其他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流程。 

4.申请处理

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学院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构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将予部分公开;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学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院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5.处理时限

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院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学院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公开。

三、收费标准

学院依申请提供的信息按照省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取的费用纳入学院财务管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552—3172884,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邮编:23300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